契约精神是现代社会的基石
《中国红》读后感
文:资金管理部-黄蓓 2017-06-06

        承诺了,就一定要做到,这就是契约精神。
        某租户长期租用房东的一个商铺,遇上了好时代,产品紧俏,生意红火,带动了当地租金水涨船高。长期租用合同即将到期,房东欲照章收回物业,租户却要求得到赔偿。我想对这个故事的结局,当今社会人的争论应该比”王老吉品牌之争”小的多:”按合同办事”是理所当然的。
        争论来自分歧,分歧源自立场不同。到底是鸿道集团将王老吉品牌做大做强,还是王老吉金字招牌的光辉成就了鸿道集团呢?这个问题的答案复杂而又简单,这本来就是个相互依赖,相互成就的双赢过程。
        鸿道集团深耕王老吉品牌,共同发展,繁荣壮大,双赢的局面世人共睹。正因为此,广药集团收回王老吉品牌才在社会上造成巨大的影响,主要有两派的声音,感性者认为,广药集团鄙在摘果,理性者认为,订立的合同应该遵守。
       回顾一下王老吉的发展历程,对理解整个事件是有利无害的:
        一、诚信经营,王老吉的发家法宝
王老吉始于1828年,创始人王泽邦在广州市十三行路靖远街开设了第一间王老吉凉茶铺,专营大碗凉茶,得名“王老吉”。王老吉因药效良好,得到邻里的信赖,销量不菲。自广东延伸至两广和福建地区,并传至海外。新中国时期,国家实行公私合营赎买王老吉,王老吉就此改制,成为国有资产。
       广东地区特有的气候和文化造就了凉茶产业,王老吉能从林立的作坊式的凉茶铺中脱颖而出,有其偶然性。纵观王老吉的百余年发展历程,从小店起步,料足效优,街坊邻里口口相传,回馈王老吉的诚信经营,发展壮大,风行于华南地区,品牌能立百年而不倒,偶然中又隐隐现着必然。产品推新、创新思维固然重要,但若缺了诚信经营,任何闪闪发亮的新颖产品都是无本之木。
        二、王老吉品牌的租借和爆发
        改革开放以来,得到香港王老吉配方的陈鸿道开始进军大陆,并于1997年从广药集团获取了王老吉红罐凉茶大陆品牌使用权。接下来的日子,加多宝开始了对王老吉品牌的苦心经营。2002年之前,王老吉只是一个区域品牌,局限在广东周围的华南地区,销售业绩连续数年维持在1亿元左右。通过重新定位,作为饮料的王老吉加大了广告投放,联合其他商业手段,使王老吉红罐凉茶销量成倍增长,至2007年销售50多亿,品牌家喻户晓。与此同时,广药集团推出的绿色盒装王老吉2010年销量也接近20亿元。可以说,两家公司的亲密合作,让一个有着近180年悠久历史的百年老字号重新焕发青春。
        三、品牌之争
       进入21世纪,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续约,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延续至2010年5月2日。正在一切向好之际,鸿道集团高层动起了歪心思,向时任广药集团总经理行贿,并以极低的价格获得了极长时间的商标使用权,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。本应诚信相对的双方,内部出了问题,给原本顺利的合作蒙上了阴影,带来了不和谐。王老吉红罐凉茶大陆使用权之争就此开始。
2005年,受贿的原参与签约的原广药集团副董事长,总经理李益民,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,陈鸿道保释外逃。但王老吉商标却因此被贱租给鸿道集团,从2010年至2020年,广药集团的商标使用费仅增加31万元。
        作为中国大陆一线品牌,评估价值1080亿的王老吉,以如此低廉的价格被租出,给国家资产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。本来紧密合作,共赢的双方只能对簿公堂。法院对此进行了裁决:一,行贿所得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?该协议属于恶意串通,应属无效。二,停止使用“王老吉”商标。最终以王老吉的胜诉结束了两家公司10多年的纷争与合作。然而在“王老吉”将要回归的时刻,加多宝以打时间差的拖延战术和高调的广告战、苦情战又开始了两家公司新一轮的竞争。
        王老吉在销售中秉承着一贯的公平公正,而加多宝在原材料、生产能力,经销商方面对王老吉进行围追堵截,想要把王老吉扼杀在摇篮里。然而王老吉却殚精竭虑,突出重围,销量节节攀高。2013年红罐凉茶销售收入突破了100亿元。王老吉在提高销量的同时,研发部门也专门针对凉茶的功能,药效,口感等进行研究改进,以达到最好的功效及口感,获得更多人的喜欢。只有销售与研发两手都在抓,王老吉才能在与加多宝的凉茶销量战中获得了更优异的成绩。
        “老老实实王老吉”是王老吉的精神传承,传承着“配方实在,疗效确实,货真价实”的精神。而一代又一代的王老吉人秉承的王老吉的精神,不欺诈,不作假,合理合法经营,做诚信企业,做更好的产品。
        习近平总书记于2013年明确提出“坚持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建设”的战略思想。法治,而不是人治,按照契约办事,而不受某些人的“想法”影响,这本身就是契约精神。契约就是大家经过协商约定的“法”,大家都遵守契约,在“法”的约束下发展。
        建设法治社会,任重而道远。做有制度的企业,对“契约”心存畏惧,时间紧迫。同时,还要发展自身技术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将风险降到最低,做成伟大的企业,享受到现代社会”契约”给我们带来的红利,才能做成百年企业,为民族品牌的建立和推广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。